专业考试
1、辽宁省、山西省、江苏省、黑龙江(音乐表演)艺术类考生只须参加所在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(联考),我校不另行组织校考,承认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。
2、河北省、黑龙江省(环境设计)、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,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,如所报考专业属所在省统考专业范围,还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(联考)并取得本科合格成绩。我校在各省设置的考点,只受理该省份考生报考,考生不得跨省参加考试,否则成绩无效。
3、校考科目及分值
(1)美术类:素描(头像)150分、色彩(静物)150分,满分300分。
(2)音乐表演:演唱(民声或美声)曲目两首,满分300分或钢琴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,满分300分。
(3)播音与主持艺术:朗诵100分,即兴演讲(评述)130分,艺术特长50分,形象气质20分,满分300分。
(4)广播电视编导:即兴演讲(评述)100分,艺术特长50分,散文写作150分,满分300分。
4、校考时间及地点
(1)黑龙江:环境设计 2014年1月11日
地 点:黑龙江东方学院
(2)河 北:播音与主持艺术、广播电视编导 2014年1月24日
音乐表演 2014年2月23日
美 术 类 2014年2月24日
地 点: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
(3)山 东:美术类、广播电视编导 2014年2月19日
音乐表演、播音与主持艺术 2014年2月20日
地 点:济南商贸学校进行报名工作,考试地点以当地招生办公布为准。
注:考试时间、地点如有变化,以各省招考办公室公布为准。